为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农业农村部定期组织开展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其中遥感信息系统(RS)是重点支持方向之一。申报此类试点,通常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一、申报主体资质要求
- 主体类型:申报单位通常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院所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鼓励产学研推用多方联合申报。
- 基础条件:申报单位应在数字农业或智慧农业方面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资金配套能力和技术人才储备。
二、项目内容与建设要求
- 技术方向明确:项目需聚焦遥感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应用。典型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 资源监测:耕地资源、水资源、农业设施空间的遥感动态监测与评估。
- 作物监测:大宗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的种植面积提取、长势监测、产量估算、灾害(旱涝、病虫害)遥感识别与预警。
- 精准管理:结合遥感信息指导变量施肥、精准灌溉、病虫害精准防控等。
- 系统集成:建设或升级集遥感数据接收、处理、分析、发布于一体的业务化运行平台,并与现有农业农村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衔接。
- 创新性与可复制性: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模式创新性,形成的技术规范、应用模式和运维机制应具备在同类地区推广应用的价值。
- 建设目标清晰:需设定明确、可量化考核的建设目标,如监测精度提升比例、服务覆盖范围、决策支持效率提高程度等。
三、配套保障条件
- 资金保障:申报单位需落实项目所需资金,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如有)与地方财政、社会资本等自筹资金的配套比例与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应合理、规范。
- 用地与设施:确保项目实施有相应的建设用地或设施空间保障,特别是用于部署遥感地面接收站、数据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场地。
- 数据与协作:具备或能有效获取多源、多尺度的遥感数据(如高分卫星、气象卫星、无人机遥感等),并与遥感数据处理单位、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等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
- 长效运维机制:申报方案中须规划项目建成后的持续运营、维护、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并发挥效益。
四、申报流程与材料
- 按指南申报: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当年度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渠道提交材料。
- 编制实施方案:核心材料为《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需详细阐述建设背景、目标、内容、技术路线、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进度安排、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
- 地方审核推荐:通常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并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
重要提示:具体申报条件、支持重点和程序每年可能有所调整,请务必以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正式申报通知和指南为准。建议意向申报单位提前与本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沟通,积极做好准备,夯实项目基础,以提高申报成功率。